商業第三者險的責任免除情況有哪些2019-05-14 11:08瀏覽數:1418次
內容提要:商業第三者險又稱第三者商業責任險,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商業第三者險的責任免除情況有哪些?
商業第三者險又稱第三者商業責任險,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商業第三者險的責任免除情況有哪些? 1、保險車輛造成下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所有或代管的財產:包括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自有的財產,或與他人共有財產的自有部分,或代替他人保管的財產。 第三者責任險在財產損失賠償上掌握的原則是:保險人付給受害方的賠款最終不能落到被保險人手中,但碰撞標的均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的可酌情處理。 (2)本車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私有車輛、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具體有以下4種情況: ①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家庭成員,可根據獨立經濟的戶口劃分區別。本條應遵循一個原則:肇事者本身不能獲得賠償,即保險人付給受害方的賠款,最終不能落到被保險人手中。 ②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自有的財產,或與他人共有財產的自有部分,或他們代替他人保管的財產。 ③私有車輛:車輛所有權屬于私人的車輛。如個人和私營企業等的車輛。 ④個人承包車輛:以個人名義承包單位、他人的車輛。 (3)本車上其他人員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指意外事故發生的瞬間,在本保險車輛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包括此時在車上的駕駛人。這里包括車輛行駛中或車輛未停穩時非正常下車的人員,以及吊車正在吊裝的財產。 2、保險車輛拖帶未投保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車輛(含掛車)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其他車輛拖帶。 無論是保險車輛拖帶未保險車輛,還是未保險車輛拖帶保險車輛,都屬于保險車輛增加危險程度,超出了保險責任正常所承擔的范圍,故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保險人不予賠償(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清障車拖帶障礙車不在此列)。但拖帶車輛和被拖帶車輛均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的,發生車輛損失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應對車輛損失部分負賠償責任。 3、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1)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險人或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信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受損后,喪失行駛能力,從受損到修復這一期間,被保險人停止營業或不能繼續運輸等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營業停止、車輛停駛、生產或通訊中斷和不能正常供電、供水、供氣的損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人員、財產或利益的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負責,保險人都不負責賠償。 (2)精神損害賠償:指因保險事故引起的、無論是否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任何有關精神損害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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